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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綠建材標章制度」發展是起源於2008年台灣行政院核定的「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」之重點實施項目;更是實踐馬總統政策白皮書所揭櫫之「愛台十二項建設」中環境政策「健康、永續、顧台灣」的具體施政。
錨點 1
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公告綠建材標章制度,即是以建材生命週期為主軸分為健康、生態、高性能、再生四大分類,本者追求「人本健康、地球永續」精神,為國內營建產業與國人健康把關,並為建材的資源採取與廢棄再生等生命週期階段作考量,期望提升台灣的營建環境品質,且走出台灣節能減碳的營建科技新契機,以達成「循環而多樣的自然生態」、「再生而節能的低碳家園」、「潔淨而健康的生活環境」與「優質而幸福的社會氛圍」。
台灣建築中心自2004年7月起受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,辦理綠建材標章審查作業,自標章制度推行以來,經由舉辦數次之廠商說明會與推廣講習會,不斷鼓勵建材廠商申請綠建材標章,並以報章雜誌平面媒體向社會大眾廣泛宣導與提倡綠建材標章精神。在考量生態、健康、高性能、再生之建材性能評定下,期能以本土氣候條件、風俗民情及產業實質所需,為國內之建材品質診斷,與國人之建築環境把關,提昇整體營建產業之前景。
綠建材通則管制目的
綠建材通則制定為召開各領域專家會議後,彙整共同意見,將四大類(健康、生態、再生、高性能)評定項目中必須共同遵守的部份獨立出來成為「綠建材通則」,其主要的管制意義與目的為:
一、綠建材是對環境無害的建材:
確保綠建材標章產品於生命週期各階段中是低環境衝擊的。
二、綠建材是對人體無害之建材:
確保對人體健康不會造成危害。
三、綠建材應符合相關規格標準:
品質應符合法規及一般功能性要求。
以上三點包含綠建材的主要精神與綠建材合格安全的基本要求,除有賴建材廠商進行清潔生產,並具有綠色環保思維與自律自主的品質管制外,也將透過科學試驗數據證明,及經指定之評定專業機構辦理的現場查核機制等措施加以嚴格把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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